欢迎访问“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
  • 2023
  • 12/06
  • 14:55
  • 来源:
  •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项目是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联盟指导下,开展的关于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的项目。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由中心颁发《心理服务岗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由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师范大学或著名高校的心理学单位共同组成“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根据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项目开展的需要,挂靠在“武汉天卷传媒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发起单位

按首字笔画顺序:

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心理学系、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山西省山西大学心理学应用研究中心、天津市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四川省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西省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教育学院、河北省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河南省河南大学心理学院、重庆市西南大学心理学部、陕西省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贵州省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黑龙江省黑龙江大学心理学系、湖北省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联合发起。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省培训中心

为了落实项目的开展,由“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委托28个发起单位所在高校成立各省级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中心(简称“省培训中心”),负责本省的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工作。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专家委员会

一、主任委员(9人)

名誉主任:林崇德(中国心理学会前理事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兼教育学•心理学学部召集人,中组部联系高级专家)

主 任:莫雷(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副主任:陈英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所教授)

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校长,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

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

赵国祥(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李伟健(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心理学会副理事长)

郑希付(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执行主任)

二、常务委员(14人)

由正副主任委员与各片区协调人组成。全国分成八个片区,各片区负责人如下:

1.东北: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协调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2.华北:白学军 兼任,协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3.华东:邓铸(南京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协调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

4.华中: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协调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东南:连榕(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协调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

6.华南:何先友(华南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协调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7.西南:陈红(西南大学心理学部部长),协调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8.西北:游旭群 兼任,协调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三、委员(现有38人)

上面13名常务理事与各省培训中心主任担任,各省中心主任如下:

1.江西:刘明矾(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2.河北:张志杰(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3.浙江:陈海德(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

4.山西:杨继平(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

5.辽宁:胡金生(辽宁师范大学院长)

6.福建:连榕(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7.重庆:杨发辉(西南大学心理学部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8.贵州:赵守盈(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

9.天津: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兼任

10.陕西:王振宏(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

11.河南:李永鑫(河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河南省心理学会秘书长)

12.山东:陈光辉(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13.江苏:邓铸(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南京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14.吉林:刘晓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

15.湖南:钟毅平(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16.湖北: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17.黑龙江:郝春东(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学院教授)

18.广东:何先友(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19.海南:刘丽琼(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20.甘肃:丁小斌(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

21.内蒙古:七十三(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22.安徽:葛明贵(安徽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23.上海:庞维国(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上海市心理学会理事长)

24.广西:张姝玥(广西心理学会理事长,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

25.新疆:许尔湘(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委书记)

26.西藏:马海林(西藏大学高原脑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27.四川:雷怡(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教授)

28.云南:陶云(云南省心理学会理事长、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中制定的一系列相关举措与政策,改善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供给质量,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领域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

培训目的

本培训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在明确心理服务的基本任务、岗位的要求与职责的基础上,学员达到“四掌握四能够”:

第一、掌握如何确定不同健康状态的人群的原则与技术(行为分析诊断与测评),能够识别不同健康状态的人员;

第二、掌握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咨询与辅导),能够运用专业性的方法对心理状态不良的人员进行咨询辅导;

第三、掌握心理危机紧急干预的基本知识与技术,能够对危机状态的个体与群体进行紧急干预;

第四、掌握对心理疾病人员进行治疗的基本要求,能够配合心理治疗人员对心理障碍人员进行心理治疗。